冬季采暖室温多少度合适

2021-07-22 14:15:43 11
  近日,随着寒潮来袭,全国都传来大幅度降温的消息。这段时间是不是电暖气、空调、电热毯全都派上用场了?虽然天寒地冻,但如果室内取暖一味追求高温度,也会损害身体健康。针对室内取暖常见疑问,《中国建设报》邀请行业专家,进行了专题采访,一起来看看专家是怎么说。
 
  受访专家:
 
  牛小化中国城镇供热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教授级高工
 
  郭维圻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技术委员会顾问、原北京市供热办主任
 
  夏建军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技术委员会委员、国际能源署热电联产供热供冷合作项目执行委员清华大学副教授
 
  问:我们国家采暖室内温度标准是怎样制定的?不少地方规定室内达标温度18℃是怎样形成的?
 
  答:我们国家供热领域标准的编制,一般是要根据我国供、用热实际,综合考虑地域冬季室外气温变化规律,用户基本用热需求、建筑保温性能与供热系统现状能力以及国家经济和用户经济能力等多种因素。
 
  目前,国家有三个标准对室内采暖温度做出相应规定:
 
  (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0)中规定:冬季采暖温度16~24℃,相对湿度30%~60%。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规定了办公、体育、商业、餐饮等不同建筑类型房屋的不同室内温度标准:宾馆、住院部全年22℃,商场、门诊楼全年9~20时18℃,办公、教学楼工作日时间8~18时20℃。
 
  (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6)明确规定: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主要房间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应采用18~24℃。
 
  从以上规范和标准可以看出,对于长时间有人活动的房间,无论是住宅还是公共建筑,我国北方冬季采暖的室内设计最低温度是16℃,因气候差异、风俗习惯、人口基数、房间使用功能、房屋结构等情况不同,室内采暖设计温度会有所不同,但一般不超过24℃。
 
  我国绝大多数地区春夏秋冬四季分明,一年当中气温随着季节变化而变化,而人体对环境温度的感知相当敏感,对不同的温度会有不同的感知。国内外有关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健康人衣着适宜且处于安静状态时,室内温度在20℃会感到比较舒适,18℃时人体无明显冷感,15℃会产生明显的冷感,当温度低于12℃时,80%坐着的人感到冷,活动着的人有20%以上感到冷,卫生学将12℃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
 
  我国传统的供热系统是在原有计划经济福利供热体制下,建立并形成的保障型供热系统,其建筑、系统以及室温标准也是依据国家当时的经济基础和人体的感知程度来确定的。因此,在现有的经济条件、建筑物节能状况以及供热设施供热能力都具备的情况下,很多地方把室内供热达标温度定在18℃,是有依据和道理的,它能够达到绝大多数人对取暖的基本要求。这里强调的是达标温度,实际上据我们了解,绝大多数供热企业供热的实际室内温度都在达标温度以上1~6℃之间。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集中供热事业蓬勃发展,北方采暖地区各地政府在当地的《供热管理办法》或《供热管理条例》中对室内供热温度标准都做了明确规定,基本规定在18℃±2℃之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老百姓对供热舒适度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北京为例,上世纪90年代末已经将达标温度由不低于16℃提高至18℃;目前北方地区实行集中供热的城市大多数政府要求供热达标温度都在18℃,少数有要求达标温度20℃的。
 
  当然,供热达标温度的设定也是有条件的,一是室外温度不低于供暖室外计算温度,例如:北京地区室外设计温度是-7.6℃;二是建筑围护结构应符合采暖温度设计标准;三是现有供热系统和室内采暖系统可以满足供热正常运行。鉴于供热既有老旧建筑与系统能力现状,以及部分用户私拆私改、装饰遮蔽等行为,在供热法规或供用热合同中都加以规范和明示,以确保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
 
  问:既然大多数地方政府规定达标温度18℃,那为什么室温达到了20℃还有些居民还会感觉冷,甚至投诉?据说东北某地室内供热温度达到28℃,这样的温度合理吗?
 
  答:这主要是因为每个人对舒适温度的感受不同。
 
  近年来,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越来越高,人们已经不满足于“体感不冷”了,要求更暖和更舒适,在加上每个个体对温度舒适的感知要求不同,有居民就觉得室内温度达到20℃还是感觉冷,还会投诉。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作为供热单位需要做好耐心的解释和供热采暖知识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在不具备满足诉求的情况下取得投诉对象的理解;另一方面,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应区分有效与非有效投诉,公正的评价供热企业的服务。
 
  为什么有的用户室温到了20℃、甚至24℃还嫌冷,还要投诉呢,除了体感的原因,还有一种原因就是原有福利供热体制下,供热不讲成本,也不讲能效,有的甚至习惯于在28℃室温下生活。在这种热环境和生活习惯下,有人宁愿在家穿短裤衬衫,或是开窗户也不愿意适当多穿点衣服以降低室内温度;还有的老人习惯以摸暖气片烫不烫手作为室温和投诉的标准;还有的用户对供热单位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战略实施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以及系统在极端天气下影响室温变化的情况也不了解,只要室内温度下降1℃都会感到不适应,也要对供热企业投诉。在不理性热消费理念驱使下,以及在各地方政府的群众投诉考核机制压力下,供热企业为了提高排名而一味地提高供热温度加大供热能耗,从而造成很多地方室内供热温度越来越高。
 
  根据有关动态监测报告:自2019年以来对覆盖整个北方采暖地区各区域超过10万台室温采集器的实时在线的统计资料,不仅体现了中国最真实的供热质量,而且也反映了供热行业实际供热耗能的状况。
 
  数据表明:在室外温度最低的内蒙地区、东北地区、新疆地区,室内供热平均温度基本都达到23℃左右,大于20℃的供热比例达到80%,尤其新疆,22℃以上供温比例达到80%;在室外温度较低的河北、山西、京津地区,室内供热平均温度在18~22℃之间,这个区间温度的供热比例占到50%以上,处于舒适供温状态;在地理位置偏南地区、室外温度偏高的是青岛、河南等地,一般地区供热室内平均温度在18~20℃之间,达70%以上。
 
  从以上分析结果看,北方地区很多地方尤其是东北、西北一些地区,室内供热温度都在23℃以上,而且一年比一年高,大有在全国愈演愈烈的趋势,这与国家倡导的节能减排和中国在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是不相符的。目前,北方地区建筑物能耗在全社会能耗中占比达到20%以上,而采暖能耗约占建筑物能耗的40%,因此供热不仅是民生保障,也是今后节能降耗的重点领域。在此我们也希望各级政府和行业内有关士要共同向全社会呼吁,积极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倡导践行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在保障供热的前提下,取暖够用即可,减少能源浪费。
 
  问:从人体健康舒适的角度说,室内供热温度是越高越好吗?
 
  答: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人体对温度的体感范围:当环境温度在18~25℃,相对湿度在40%~70%时,人体感觉最舒适;当环境温度在24~30℃,相对湿度小于60%时,人体感觉热而不闷;当环境温度高于30℃,相对湿度大于70%时,人体感觉闷热;当环境温度高于36℃,相对湿度大于80%时,人体感觉闷热难忍,极易中暑。当然,我们国家严寒、寒冷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的人群对室内温度体感舒适度要求是有差别的,这方面国内有专家做过具体的研究,结论是北方人要求的舒适温度普遍高于南方人,北方一般要求最低达到18℃,而南方则16℃就可以。
 
  气象学上把气候平均气温10~22℃定为春季,其平均值为16℃,代表着春天的温度。如果供暖温度高到24℃以上,温暖如夏,在冬季会使得室内空气异常干燥,燥热环境会伤害人体内部的温湿环境,人会觉得浑身燥热、眼耳目口鼻喉皮肤等处感觉干涩,而且室内外温度反差过大,人们外出活动很容易感冒,对老年人来说血管骤然收缩容易诱发心血管疾病。可以说热舒适度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标准温度,具体多少是因人而异的,外界气温不同,舒适的标准就不同,从人体健康舒适的角度,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健康,因此国家标准把室内采暖温度定在16~24℃这样一个温度范围是有科学依据的。当室内温度超过25℃后,室内空气干燥,间接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有的居民宁愿热的开窗通风也不愿降低供暖温度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把室内温度调到28℃,不仅会浪费能源,而且对身体也无益处。
 
  问:今冬极寒天气对北方地区供热有哪些影响?各级政府和供热企业在保障居民供热做了哪些工作?
 
  答:今年北方地区强降温过程频繁,极端持续性低温天气较长。如1月7日早6时,北京市南郊观象台气温为零下19.6℃,创1966年以来最低,当日天然气用气量也创历史新高,达到1.37亿立方米。我国建国初期采暖室温标准是由上世纪50年代我国历史条件和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所决定与形成的,这个标准确定了我国采用了前苏联保障型供热采暖的方式与技术路线。目前,我国北方供热区域仍有许多非节能既有建筑和老旧的供热采暖系统,在今年这种室外气温低于设计标准的极端天气下,难以保证室温达标。出现这种情况时,供热企业应该耐心地向居民解释,以取得居民的谅解。同时,各地政府和供热企业还要加大对老旧小区以及老旧供热系统的改造,尽快提升低温小区供热的保障能力与服务水平。
 
  应该说,我们国家各级政府,都对冬季居民的采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各地政府把供热作为“上冬令”,每年的供热前期都要研究并检查供热保障的落实情况,在供热期间通过政府用户信息服务平台,加大对供热企业的监管力度,改进并提升服务质量。二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各地政府都把供热作为城镇提升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并针对供热行业历史沉积的难点问题,加大了政府投入力度,不仅开展了“暖房子”工程,对既有建筑进行外墙保温改造,还开展了“保障工程”,对老旧供热管网系统进行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供热保障能力,使各地冬季设备事故停热率大幅下降,居民室温不断改善。三是各地供热主管部门建立了完整的城镇供热安全保障体系,例如,北京市在这方面初步形成了预防、发现、协调、解决问题的管理机制。这包括:市、区、街三级供热指挥系统以及含中央单位的四级联动协调机制;供热主管部门与气象、财政部门的供暖期会商制度和供热气温预警预报机制;热、电、气联调联供指挥系统与互联互通保障机制;市、区、企业三级用户质量投诉网络平台和用户室温抽测监控与约谈评价、应急接管机制;有27支1000余人作为保障供热的应急抢修抢险救援机制,以及特殊困难群体的应急救助机制;供热燃料储备与预警机制等。这些管理机制的形成,初步实现供热行业的到位管理和有效管理,保持了供热行业的稳定,保持了供热局面的稳定。
 
  供热行业发展历经60余年,行业广大职工有着优良传统和职业精神,“辛苦我一个,温暖千万家”,这正是供热行业的真实写照。我们很多一线职工,上有老、下有小,有的背井离乡,但是为了城镇供暖稳定,他们顾不上自己的小家,日夜坚守在供热岗位上,很多职工在岗几十年没有一次在家度过春节。遇到管线泄漏等突发事故时,他们常常是挑灯夜战、紧急抢修,顾不上吃饭、休息,一身泥水、一身汗,为的就是不让老百姓受冻。在他们中间出现过许许多多感人的事迹,也涌现出很多的先进人物和劳动模范,不仅体现了供热行业鲜明特点和奉献精神,也彰显了我们这个时代的正能量,供热人以自己的劳动方式向全社会展示了供热行业心暖天下的精神风貌!但是,在我们的社会上却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的艰辛和努力,更无人知道他们所面临的难处与压力。在此,我们真心的希望全社会都能关注、关心供热人,也都来理解、支持供热行业以及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共同构建温暖和谐的供热局面。
 
  问:政府和企业如何促进供热行业向更高层次的方面发展,逐步引导并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
 
  答:目前,供热行业正处于在一个发展、转型、提升的时期,供热行业正在从传统供热向现代化供热方面过渡,特别是传统的供给侧为主导的供热方式已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严峻挑战,城镇供热已不再是单纯的保障型供热,而是正逐步开始向用户的个性化、舒适化、数字化、智能化方面转变,这是大势所趋。
 
  在这方面,各级政府和供热企业都要认清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早为之计,预为之计,一方面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战略部署,积极引导采暖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和理性、科学的消费;另一方面,就是政府应该鼓励推进智慧供热,在供热行业中实施系统升级换代,为采暖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创造基础条件。
 
  当前,我国正在从国家战略层面大力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各行业的升级发展,“智慧”已普遍成为描述这类升级特征的关键词。城镇集中供热系统是支撑我国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能源基础设施,智慧供热也已经成为我国能源以及供热行业的关注焦点。
 
  智慧供热旨在解决清洁热源接入及按需供热带来的系统性变革,城镇集中供热系统互连互通以及供热资源的联调联供,环保排放约束日益严格,供热品质要求不断提高,按需精准供热及大规模个性化服务需求等等,给供热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如何构建安全、清洁、高效、经济、智慧的供热系统,全面提升供热的安全性、舒适性,灵活性,降低供热能耗,减少污染物与碳排放,智慧供热系统不仅将承载人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而且也将成为智慧城市能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智慧供热系统的构建,离不开采暖用户采暖方式的变革。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到要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全球气温上升的大环境下,一味要求单纯的以提高室内供暖温度不是个性化追求的目标。个性化供暖客观的要求室内供热与采暖系统应具备可计量、调调控,数据可采集、可上传的功能;同时必须逐步提升建筑节能标准以及居室隔热功能,并不断完善供热和新风系统,使之具备分享个性化供暖采暖的基本条件。为此,在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同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实现碳中和目标,自觉地节约能源、降低能耗,共同守护我们的地球家园!
 
  问:南方尤其是冬冷夏热地区冬天湿冷,体感温度较低,近几年居民用热呼声较高,您怎么看待安徽、湖北这些南方地区供热采暖问题?南方地区应该采用什么样的供热方式?
 
  答:目前安徽合肥在今年1月已经出台了《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优先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热期为12月5日至次年3月5日。这是南方地区发展集中供热的一个尝试。
 
  南方夏热冬冷地区冬季体感温度低,存在用热的需求。但是与北方采暖地区不同的是,夏热冬冷地区需要采暖的时间比较短,采暖日数不高。因而集中供热的经济效益很差。此外,集中供热系统的末端灵活调节能力很差,难以满足各个被服务对象的不同要求,这就导致集中系统会按最高的要求来提供服务。比如在一栋楼里,用热的需求多样化,如采用集中供热方式,哪怕楼里只有一个人用热,供热系统都必须整体运行。这不仅难以满足个体的需要,而且大量能耗被浪费了。
 
  南方有一些地区冬季确实存在取暖需求,我们认为这件事的关键在于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南方供热的定位问题。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北方供热是保障型供热,是北方地区冬季居民生活的基本条件;南方供热应是舒适型供热,是南方地区冬季居民生活指数的改善与提升。因此,南方供热必须坚持市场化和用户自愿的原则。
 
  二是南方供热应采用什么方式的问题。采用什么供热方式是由南方供热的定位决定的,在南方市场化和用户自愿的原则下,决定了南方供热的方式必须考虑用户对采暖的个性要求,采用分布式或分户供热的方式,目前除新建小区可选择集中供热方式外,对多需求的小区一般采用的是各种分散式的燃气壁挂炉、空调、热风机等电器分户供热方式。
 
  此外,南方供热不应照搬北方集中供热方式,是因为在南方,即使天气特别冷的时候,室内外温差也不像北方这么大。例如:北京室外零下10℃,室内20℃,室内外差30℃度;而在上海,南京那里室外温度也就在0℃左右,室内如果要求20℃,它的温差就是20℃或者比20℃还小。当温差小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影响屋子里冷热的就不光是室内外温差了,而是太阳辐射,屋子照明状况、屋里人员数量多少、屋里发热设备数量等等这些因素,也会对屋子的温度起到很大的影响。这样一来,每个房子的使用状况不一样、朝向不一样,一个楼里不同的屋子、一个小区不同的建筑之间每时每刻对用热的要求变化因素就很多,如果采取统一集中系统方式,就会导致用户的冷热不匀,冷的地方过冷,或者热的地方过热,更让人感觉不舒服。
 
  因此,南方地区应采用分散解决供热问题是一个比较稳妥的办法,有其可行性。
 
  问:中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您觉得供热行业应该怎么去做呢?如何看待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
 
  答:根据《巴黎协定》,至2050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须控制在150亿吨以内才可实现全球平均温度不超过2℃的目标,届时中国的碳排放总量应不超过35亿吨,仅为目前的1/3。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为切实履行国际碳减排义务,中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这为我国能源领域发展和碳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彻底改变目前的能源供给结构,从碳基为主的能源结构转变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导的低碳能源供给结构,才有可能早日实现碳达峰进而实现碳中和。
 
  建筑供热要求的室温是20℃左右,因此只要是能够在20℃下释放热量的热源从原则上讲都可以作为供热热源。目前我们的目标就应将建筑供热以低品位能源为主,逐步转变传统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电锅炉把高品位能源转换为低品位热量而造成严重浪费的局面,目前我国城镇供热热源中有超过一半是各类锅炉,是与未来节能和低碳的要求完全不相符的,必须改变这种传统的供热方式。
 
  目前我国北方供热面积132亿平米,未来将发展到200亿平米,这给北方供热的低碳发展提出了挑战。北方供热低碳发展,首先需要在建筑需求侧实行严格的节能标准,从源头降低热负荷需求,毕竟“节约下的能源是最清洁的能源。”其次在热源结构上,必须改变当前以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电锅炉为主的高碳低效热源模式,向以低品位热源为主的热源结构转变。
 
  根据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的预测结果,未来我国调峰火电在冬季可为北方集中供热系统提供37亿吉焦余热;另外,北方地区的钢铁、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耗能工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也会产生100℃以下的低品位余热10亿吉焦。这些余热可以承担我国未来集中热网建筑90%的供热需求,剩余10%采暖需求可采用天然气锅炉或吸收式热泵进行调峰;集中热网之外的分散用户可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以及各类电动热泵进行分散采暖。电厂和产生工业余热的工厂的分布情况与需要供热的城镇建筑地理位置上的分布不匹配。这可以通过热量长途输送的方式解决。细致的分析表明在输送半径为150公里以内就可以实现热量产生与供热需要热量之间的匹配。这应该是实现城镇供热低碳节能热源的方向,而且与我国整体的能源发展方向一致。
 
  利用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热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可再生资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是优化供热结构的重要途经,可以作为集中供热的补充热源,应纳入到供热低碳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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